根据诉讼标的额计算案件受理费、申请费、执行费,财产/非财产案件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481号)。财产案件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;劳动争议案件10元;离婚案件每件50-300元,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部分按0.5%交纳。